一、询价编号:SLYYY(询)-20254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四川大学)瓶装矿泉水、茶叶询价采购公告
三、采购内容:
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随时用水、茶叶需求(8:00至18:00,特殊情况除外),供应商接到送水、送茶叶电话后保证在4小时内将瓶装矿泉水、茶叶送到医院办公室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供应商。
2、供应商必需按成交品牌的瓶装矿泉水、茶叶进行配送,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其它品牌瓶装矿泉水、茶叶。
3、供应商必需保证从正规厂家采购,水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并提供瓶装矿泉水的水质检验报告并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最新检测数据。若供应商提供的瓶装矿泉水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部门的标准,给采购人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在瓶装矿泉水未开封之前,发现瓶内有异物或不正常,与供应商联系,供应商需及时且进行免费更换。
4、茶叶要求
4.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格要求
4.2茶叶中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3茶叶制作不应使用食品添加剂。
5、供应商负责配送瓶装矿泉水、茶叶,由采购人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配送瓶装矿泉水、茶叶数量,每季度以采购人科室负责人签字数量及签字表格核算实际配送量。
7、供应商送水、送茶叶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在送水、送茶叶过程中给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供应商负责。
四、本项目预算:20000.00元。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报价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文件应当提供报价函、报价人资格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其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正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均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实际用量结算一次,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法、有效票据后3个月内支付货款。
七、报价格式
八、成交原则:
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8日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门诊医技楼3区5楼食品安全办公室;
方式: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进行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可接收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城北上街120号
联 系 人:彭远丽 联系电话:028-85800720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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