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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可回收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处置服务比选邀请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4-04-10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可回收物及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名称:可回收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置服务(第二次)

二、服务期限2年。

三、本项目控制价

最低控制单价(元/kg

纸板

废塑料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玻璃瓶

1.10

3.10

2.50

0.24

四、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经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再生资源回收”表述、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文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落款时间为承诺时间)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则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②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③需明确注明是针对本项目的委托,否则视为无效,格式可参照本公告附件2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回收处置要求

1、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清运可回收物、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并对现场进行清理;

2、在院内回收可回收物、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时,严格按照医院规定和院感要求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资料;

3、具备回收可回收物、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的运输、仓储等能力,要求运载工具每次运输重量不低于1吨,能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清运;

4、医院需要处置可回收物、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袋(瓶)时,电话通知,成交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医院可回收物暂存点进行处置;

5、成交人不得转包本协议给第三方经营;

6、必须保持收购车辆的整洁,不得脏车进入医院内;

7、成交人不得将收购项目物品再次用于原用途;

8、成交人再次利用回收物产生的排污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因排污不达标造成的处罚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与医院无关;成交人在回收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成交人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比选办法及标准

采取现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第二次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根据预计处置量,综合评比后选取第二次报价总价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预计处置量(kg/年)

纸板

废塑料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玻璃瓶

3.4

1.68

1.03

2.6

八、报名时间

2024410日至2024416日(8:0012:0014: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九、报名方式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PDF格式)到邮箱:1779717287@qq.com,邮件以“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每个公司只能指派一名业务代表参与本项目的比选,若同时指派两名或以上,则该公司报名视为无效。

报名资料:

(一)比选报名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

(二)本公告第五点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人员会在收到报名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回复,请报名供应商耐心等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电话:028-85736164

监督电话:028-85731387

十一、现场比选时间: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十二、本比选邀请将在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cdslyyy.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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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_doc附件2